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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二○○八年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7-3 来源: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 编辑:ssshhh1234
 
 
 
 
 
石劳社〔2008〕142号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二○○八年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河北省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劳社〔2007〕6号)、《河北省“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冀劳社〔2007〕70号)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二○○八年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68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2008年全市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市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以“人才强市”战略为指导,以“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
二、组织方式
全市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由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按照省厅“统一职业标准、统一命题阅卷、统一考评时间、统一考务要求、集中评审和评聘分离”的方式组织实施。
三、考评职业(工种)
全市技师社会化考评在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50个职业(工种)中进行。包括:车工、装配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维修电工、铣工、磨工、镗工、锻造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营业员、茶艺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制冷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锅炉操作工、纺织纤维检验工、机械设备安装工、水泥生产制造工、起重工、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工、管工、电机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服装制作工、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轴承试验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各大中型国有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类型特点,申请灵活的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市劳动保障局报省厅批准后由省中心统筹安排考场。
四、考评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上述各职业(工种)。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车工、装配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焊工、维修电工、铣工、磨工、镗工、锻造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保健按摩师、茶艺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纺织纤维检验工。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由省中心集中考核,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报条件
(一)相关《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按照《河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规定名次者,可破格申报。
(三)国有大中型以上企业的员工,工作业绩突出,其发明的技术成果或操作方法效益显著,经所在单位据实推荐的技术骨干,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六、考评项目、方式和日期
(一)考评项目
分为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论文写作及答辩四项,各占100分,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次年补考。在全部考核成绩和综合评审合格的当年,由省厅核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评方式
综合评审:由省厅组织高级考评员及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答题卡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仿真模拟方式进行。涉及工艺、制图等文字描述、计算或图表类的技能操作考核,将视具体职业情况,采用纸笔法或微机法答题。
论文写作及答辩:采用考生个人撰写论文,评委根据论文内容和本职业的技术等级要求命题,考生现场口试或笔试方式进行。
考生提交的论文,应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突出岗位特色和技能特长。严禁摘抄、拼凑、冒用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作法。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举报有虚假行为并查实的,其论文成绩均视为零分,且次年不得补考。
(三)考评日期
评审:2008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考核:2008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咨询电话:86014311。
(二)申报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复印件(均为A4纸)和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并填写《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申报人应提交以下个人资料(用纸一律为A4纸):论文一式3份(2000字左右、打印稿)、工作总结一式3份(1500字左右、打印稿)。
根据省厅要求,今年技师社会化考评所需照片必须为数码照,单独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市鉴定中心报名,鉴定中心将为其免费拍照。集体报名的单位,可自行采集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背景为浅兰色或白色(背景与服装不可重色),尺寸33㎜×48㎜,格式JPG,分辩率300,报电子版。
八、培训
我市将选择师资力量强、场地和设备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含具备培训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对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培训,使申报人员通过培训真正达到提高技术技能水平的目的。对培训合格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作为申报条件资格材料凭证。
九、命题
由省中心组织专家依据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命题。考核要点将侧重检验考生对本职业的客观掌握程度和主观操作能力。
具备条件的考区或人数较多、职业较为集中的企业,可申请参与技能和论文试题的命制工作,所命试题,经省中心审核入库后使用。
十、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技师社会化考评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安排,规范实施,狠抓落实。
(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市局下达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本区域技师考评工作。
(三)企业要逐步完善“使用与培训考评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保障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福利方面应享受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十、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石价〔2007〕39号文件执行。
 
附件:1.《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
2.《2008年河北省技师社会化考评职业申报条件》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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