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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养老护理员
时间:2008-7-23 来源: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 编辑:sjzosta
                   养老护理员
(一)初级 国家资格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 国家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 国家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作者:sjzo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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