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劳社〔2008〕131号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关于开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专项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企业、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
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专项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清理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在职业资格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发证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营造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市的深入实施。
二、清理范围对象及重点
全面清查全市各类企业、职业资格培训机构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各类职业资格及相关招生、培训、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
清理工作重点:
(一)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
(二)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自行开展的冠以职业资格名称的相应活动;
(三)职业资格培训机构与职能不一致、使用含义模糊的名称或假借行政机关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或开展的考试、鉴定活动;
(四)违法违规印制、滥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活动;
(五)强制开展的考前职业培训、以考试认证为名强行推行的各种职业培训、超越职能范围或办学许可证规定举办的各种职业培训以及在培训活动中进行的虚假宣传等行为;
(六)不符合国办发〔2007〕73号文件规定设置的收费项目和乱收费行为。
三、清理工作职责分工
市直各企业、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负责本单位自查、清理工作。各县区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清理工作。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自查、清理工作进行抽查。
四、清理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石家庄市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董风雷同志任组长,职业培训处、监察处、市劳动监察大队、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为成员单位(部门),各明确一名领导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清理规范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完成。
(二)按时上报情况。接此通知后,各县区、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和《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检查、清理表》(见附件)报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工作总结的具体内容包括:本县区、本单位开展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基本情况;清理规范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对每一个职业资格明确提出保留、取消、停止、调整或归并的处理意见;详细说明各类职业资格名称、类型、设置依据、设置部门(或单位)、实施部门(或单位)、实施时间和已获得资格人数、涉及范围、证书名称及需上报统筹研究进行调整、审批并予以公告的理由;下一步规范发展意见。
附件: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检查、清理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检查、清理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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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 业 资
格 名 称 |
资格类别 |
资格设置与实施情况 |
证书发放情况 |
收费情况 |
清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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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设置部门 |
组织实施单位 |
实施形式 |
实施时间 |
证书名称 |
发证机关 |
获得方式 |
已获资格人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保留 |
取消 |
调
整 |
重新申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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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资格名称”填写现有资格的全称;“资格类别”填写行政许可类、能力水平评价类(非行政许可类)。
2、“设置依据”填写现有资格批准设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号并附复印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还需填写国家职业标准。
3、“设置部门”填写该资格设置机构名称;“组织实施单位”填写该资格承办企业名称;“实施形式”填写考试、培训、鉴定、考核认定等;“实施时间”填写该项资格实际组织实施的起始时间。
4、“获得方式”填写自命题目、题库题卷等。
5、“已获资格人数”:截至2008年4月30日前获得资格人数。
6、“清理意见”填写“√”,但需要在文字报告中说明相应的理由。其中,清理意见为调整的要说明调整方案,如调整为“专业培训”或“与其他有关资格整合归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