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评选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7]78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7]70号)的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08年度“燕赵金牌技师”评选工作以及实施“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地要尽快组织《河北省“燕赵金牌技师”评选奖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北省“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领会“燕赵金牌技师”评选和“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的政策要点,根据不同要求,掌握各自的实施程序。要向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社会以及公民个人的参与积极性。
二、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的年度计划。要对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和转岗转业人员中符合培训计划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人数、职业、结构等基本信息,科学、客观的制订2008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实施办法》附件1的格式要求,填写年度计划表,于2008年3月底前报送省厅职业培训处。对经省平衡后下达各市的培训计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师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三、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度“燕赵金牌技师”的基层选拔从上一年度的10份开始,由于文件下发的时间所限,2008年度的“燕赵金牌技师”的基层选拔从2008年1-2月份进行,3月上、中旬进行市级初评,3月20日前,各设区市务必按照《2008年度“燕赵金牌技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规定的名额,将规定的评审材料报送省厅职业培训处。从2009年度评选开始,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各地要高度重视首次“燕赵金牌技师”的评选、推荐工作,广泛发动,层层筛选,严格把握评选范围和条件,切实把能代表当地技能最高水平的技师评选出来。省厅将对各年度的评选名额在充分考虑地域分布的基础上,进行动态分配,对推荐质量高、入选“燕赵金牌技师”人数多的设区市,将适当增加下一年推荐名额。而对推荐质量差、报送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区市,将相应核减下年度推荐名额。
各地在贯彻《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反馈。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8年度“燕赵金牌技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
设区市 |
推荐名额 |
省直部门 |
推荐名额 |
|
石家庄市 |
13 |
省国资委 |
40 |
|
承德市 |
8 |
省国防科工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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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 |
10 |
省建设厅 |
2 |
|
秦皇岛市 |
10 |
省交通厅 |
1 |
|
唐山市 |
15 |
省信息产业厅 |
1 |
|
廊坊市 |
7 |
省电力公司 |
2 |
|
保定市 |
12 |
省通信管理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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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 |
8 |
小计 |
50 |
|
衡水市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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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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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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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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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