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关于推荐选拔2007年度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
通 知
石组通字〔2007〕128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激励各类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根据《石家庄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石发[200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推荐选拔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凡隶属我市并在我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党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按照不重复管理原则,属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含三总师及在企事业单位任实职者)一般不列入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范围。
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全市计划选拔60名。
二、推荐选拔条件
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重成果、重实绩、重效益,不受职称、资历、学历、身份限制,并在近年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优秀人才均可做为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对象。
1、获得一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一、二等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科学技术省长特别奖的主研人员。
2、获得两项以上省(部)级三等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研人员。
3、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我市采用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4、在工业生产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工作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经省主管部门评审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或开发的新产品获一次国家级、两次省(部)级优秀新产品奖,或研制开发的产品两次以上在国家专业性评比中获名牌产品称号;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研人员。
5、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积极推行和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科技进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创造了新的经营管理思想或管理方法,在全市同行业推广,且单位经济效益居全国、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并获一次省(部)级荣誉称号或两次以上市级荣誉称号。
6、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获两次部级丰收奖,或经省主管部门评审,确认已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获得一次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主管技术人员(或农村实用人才)。
7、在建工行业,获得一项部级新工法或鲁班奖或市政工程奖的主研人员(或主持人),或获得两项省级新工法或优秀设计奖或优秀样板工程奖的主研人员(或主持人)。
8、在设计方面,获两次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一次国家设计银质奖以上,或在国际常设性专业博览会上获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9、在教育工作第一线,成绩显著,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两次省(部)级以上,或一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出版过两部理论学术专著,或在全国、全省优秀课评比中分别获得一次三等奖或两次以上二等奖,或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全省、全国和国际竞赛比赛中分别获一等奖、二等奖(银牌)和三等奖(铜牌)以上;并获特级教师称号或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者。
10、在医疗卫生方面,成绩显著,获得一次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有较高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病症,在省内外有较高声誉;并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11、在医药科研中,发明研制新药、特药,被省以上卫生或医药药品监督部门认定,属省内首创,疗效显著,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研人员。
12、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有独创性理论,并指导实践取得显著成绩,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省级以上重大比赛中获两次团体第一,或三人三次以上打破全国纪录或保持省纪录者。
13、在文学艺术等方面,成绩显著,获国家、省“五个一工程"奖,或获省文艺振兴奖,或获省精神产品精品特别奖,或在中宣部、文化部和中国文联及各协会主办的有届次的全国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大奖者。
14、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全国记协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好新闻一等奖,或两次获省记协好新闻一等奖,或连续四年来每年在国家级报刊(台)发表头条文章两篇以上的新闻工作者。
15、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得一项省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以上省社科研究成果二等奖的主研人员,或学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其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采纳,且在指导我市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16、在政法工作中,成绩显著,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研人员,或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案件和技术问题,荣获一次以上全国系统荣誉称号或连续两次以上全省系统荣誉称号者,或取得一次以上国家专利,并在我市政法工作中实施且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17、在生产一线工人技术岗位,荣获一次全国或两次以上省级行业或专业技术比赛金牌(前三名)或其他荣誉称号,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能型人才。
18、在理、工、农、医、教学教研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内被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定,成为我市某一行业(或学科)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知名高级专家。
同一成果实绩获多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时,按最高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计算一次。当选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和荣誉称号,下届推荐时一般不再使用。同一成果实绩只限我市一至三名主要完成者分年度使用。推荐对象所获得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一般应排位在前五名,省级科技成果奖励一般排位在前名。
三、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对象必须按程序严格把关。各县(市)区推荐对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进行认真的初审筛选,经县(市)区委研究同意后上报;市直各部门(单位)推荐对象,由主管部门(单位)初审筛选,经主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报送市委各工委(部)进行考察筛选,经各部委研究同意后上报。
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由市委农工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
要重视并组织好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拔尖人才推荐工作。要加强协调,畅通渠道,一般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申报,也可按单位属地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推荐考察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各县(市)区、市委各工委(部)要严格把关,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推荐考察材料并加盖党委印章。
2、《石家庄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报批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附电子版。表样可从石家庄专家网下载,网址:http://www.sjzexpert.cn)。
3、重要原件。对评选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市委人才办审验后退还。
4、复印件。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复印件要突出重点,初次参评人员以2001年以来的荣誉、奖励、论著为主。与评审无直接关系的证件、论著如聘书、学历职称证书、非正式出版物的著述等,均不作为参评材料,也不作为评审的参考材料。
5、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型纸装印,按《石家庄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报批表》(只装订一份)、推荐考察材料、奖励和论著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申报材料目录,编制页码。(左侧装订、1式1册、要有标有“石家庄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的封面)
五、推荐选拔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人选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奖项层次高低和创新业绩、贡献大小有机地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做出全面评价。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对推荐参评人选,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切实把本地、本部门最突出、最优秀、贡献最大、同行专家公认的拔尖人才推荐选拔上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务于2007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86686356)。
六、做好今年届满到期的市管拔尖人才动态调整工作
对今年届满到期的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附后),各县(市)区、市委各工委(部)要组织力量对他们在管理期间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的考评,逐人写出考评报告,并填写《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动态调整申报表》 (一式两份),于12月3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符合推荐条件的,可继续按程序推荐。
附件:1、市管拔尖人才管理期满动态调整申报表
2、2007年底届满到期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
3、石家庄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报批表
中共石家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二O O七年十二月四日